【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物流承运商及绿电相关产品仓配一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并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税率6%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证明文件。若投标人符合税务局相关减免增值税等政策,不能提供增值税税率6%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相关减免增值税政策的截图并提供文字说明及发票。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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