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牡丹江
【项目概况】
纸制品、轮胎产品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在国内注册经营此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此次采购内容);拟参加1、招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 3、投标人有足够保证运输的车辆,自有车辆不少于10台13吨及以上箱式货车/半挂牵引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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