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镇江丨泰州
【项目概况】
醋酸、乙酯出口货运代理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7-22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必须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或交通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证明书》。 3、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品质与服务配合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4、必须具备抗风险能力,承担在出口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5、须自有报关能力,或有资质的合作报关单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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