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吉林·大庆|吉林
【项目概况】
液氨汽车运输服务,全能预估承运总量4.1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 4、投标人必须承诺拥有满足运力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运输标准,具有能够安全装卸和运输液氨的汽车槽车不少于18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提供公司车辆明细表、营运证、罐体使用合格证、从业人员危险品货物准驾证、押运证及投标货物公路运输应急预案的原件扫描(复印)件) 5、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液氨运输项目(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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