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同城仓配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1月1日 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税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依法缴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后投标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 4、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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