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德州
【项目概况】
成品油公路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承运商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及车牌号、车况说明等详细资料。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承运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油罐车辆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油库、业务需求,按吨计算油品数量。承运商上线车辆必须执行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油罐车安装山东石油指定、认可的卫星定位、主动防御车载视频及电子铅封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具备实时监控、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安装费用由承运商承担,并接受省市两级公司对运输过程的监督与考核。 3、承运商必须具有危险品运输3年以上运输经验。投标车辆必须为承运商自有车辆,不得使用挂靠车辆;投标运力和车型吨位结构必须满足投标范围的配送及运输需求;运输车辆必须满足招标人油库、加油站的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非“汽、柴油”运输介质的车辆及未做到专车专用的车辆不得用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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