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发运、器具返回等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一般配纳税人资质,提供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料或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扫描件; 4、运输车辆使用13.5米板车,方便叉车装卸货,安装有卫星定位系统。投标人可调用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车辆注册登记年限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进行承诺(作为技术协议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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