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短驳运输、国际及国内提发运货物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7X24小时服务、航空器材AOG应急响应及服务,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3、具有《道路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国际、国内业务),如自身不具备,可提供合作方的资格认可证书,并提供完整版合作协议。 5、具备在北京地区为航空类企业提供航空器材国际、国内提/发货、短驳运输服务的业绩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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