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鞍山
【项目概况】
九镍钢板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在30万元(含)以上的物流承运商;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鞍山地区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投标人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商授予的有效代理权;若同品牌制造商参加招标,则同时竞标的其代理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对每次运输九镍钢板货物进行保险投保; 5、投标方具备合法营运资格,运输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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