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江苏·镇江
【项目概况】
沥青产品水路运输,运输总量22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真实有效运输资质; 3、近3年(2018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水路运输业绩; 4、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至少具有自有船舶(以投标人营运证中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是否为投标人为考核标准)总沥青运输能力不低于0.8万吨(以投标人所拥有船舶载重吨位加和为考核标准);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船舶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 5、要求装载船舶登记年限不超过15年,为双底双壳船,船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沥青温度不低于130℃,承运船舶具备全套有效资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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