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丨东莞丨佛山丨广州丨江西·南昌丨上海
【项目概况】
出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应办理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手续,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具备货运代理资质的物流公司; 3、投标方从事海运代理业务三年以上,拥有丰富的国际海运代理从业经验,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方具有承接国际海运代理项目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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