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2021年海陆联运服务项目,项目预计总发运量:1360个40‘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总公司的授权书,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总公司为同一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磋商申请人须满足第①或②的要求;①具有远洋运输、内河运输资质,取得国际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资质的磋商申请人(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开具过的增值税零税率发票复印件);②具有远洋运输、内河运输资质或远洋运输代理、内河运输代理资质且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磋商申请人(提供向税局备案的免税备案表或开具过的增值税免税发票复印件); 3、所投标段涉及内陆段的需提供开具过的内陆段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任一资质文件或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船务公司经营许可证、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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