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温州丨宁波丨辽宁·大连丨盘锦
【项目概况】
沥青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2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 3、本项目相适应的至少具有沿海船舶总沥青运输能力不低于0.6万吨; 4、要求装载船舶登记年限不超过20年,为双底双壳船,船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沥青温度不低于130℃,具备全套海上承运船舶的有效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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