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芜湖
【项目概况】
石灰石粉末短途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24小时运输保供能力,内销石灰石粉末运输自备或协议的自卸车不得少于30辆,具备12小时发运80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自产脱硫石膏运输自备或协议的运输车辆不得少于7辆,根据生产需要,中夜班可安排运输,投标方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且所有内销石灰石粉末及自产脱硫石膏运输车辆均需为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国五及以上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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