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丨上海丨天津丨合肥丨南京丨深圳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日本航线进出口货物江海运、铁路物流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具备独立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当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和项目投资相适应的风险承担能力,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 4、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5、具备无船承运人资质NVOCC; 6、上一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 7、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 8、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物流责任险或者货运运输险均可; 9、具有2年(含)以上日本航线承接经验且无不良合作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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