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丨广东·深圳
【项目概况】
电子产品仓储物流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30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通讯类物流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与省级或集团级运营商或手机生产厂家、手机代理商等签订的物流服务合同或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仓储部分全部由中标方运作,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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