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出口物资国际海运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以上; 2、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并经年审合格; 3、具有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并经年审合格; 4、近二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承担意外风险的财务能力; 5、具有2年以上运输同类设备的良好经验及业绩,无重大事故发生并提交相关证明; 6、运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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