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洛阳
【项目概况】
铝制品及相关材料出口货运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手续、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从事海运代理业务2年以上,拥有丰富的国际海运代理从业经验;应在青岛、上海、连云港等港口具备有完善的履约能力,能顺利完成出口货运代理操作;具有为大中型铝加工企业进行铝板、铝箔出口货代以及石墨、金属钠的操作业务的业绩;对于到厂集装箱车辆,保证车辆安装定位系统,以便于实时跟踪车辆情况;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过的有效件且必须有标的物经营范围)副本、相关资质许可(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相关授权资料、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资质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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