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丨上海丨广东·广州丨深圳
【项目概况】
进口物资到达天津港、上海港、广州港、深圳港后的清关、仓储、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所有标段投标方2019年营业额≥1000万元; 2、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且能开具对应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要求投标方经营和业务能力范围必须包含:国际货运代理(需提供海关注册证书)项目、仓储、劳务、装卸、运输项目,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不得出现业务转包; 4、自有或合同可控车辆数量≥50辆; 5、各标段常温、低温库房均需具有食品存储条件或海关监管库备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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