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短驳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其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等相关物流运输等内容;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3、必须在南京市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