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丨河南·郑州
【项目概况】
集装箱运输及口岸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集装箱; 4、投标人须具有自有的或租赁仓库,并能够提供适用于本项目货物的上海口岸临时性仓库短租服务能力和该仓库往返上海口岸各码头之间的集装箱装卸及短驳服务; 5、投标人须拥有丰富的集装箱道路运输经验,自有车辆不少于4辆,且在上海市须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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