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具备运输相关经营范围,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 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自有车辆(供应商或其母子公司、分公司)占各线路要求80%或以上(牵引车品牌:一汽解放),其中天津线路至少提供8辆自有车辆,沈阳哈尔滨线路至少提供2辆自有车辆;且能够提供的司机人数是自有车辆数的2倍,其中沈阳哈尔滨线路提供至少4个自有司机,天津线路提供至少16个自有司机; 4、具备一汽集团运输服务经验5年(含5年)以上或具备一汽丰田备品运输服务经验2年以上(含2年); 5、与一汽物流有过备件运输合作经验;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本次采购禁止挂靠、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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