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宿迁
【项目概况】
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自有车辆10台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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