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需出具所有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6年-2018年)内至少具有2项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等。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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