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聚烯烃产品在投标方自主产权仓储库房的接卸、短驳、入库、仓储、出库及二次配送等工作,年吞吐量2.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方供招标人使用的仓储库房必须是自主产权,并且要达到消防丙类标准或具有等同于丙类资质的相关证明,方可达到招标人的仓储标准要求; 3、投标人须为招标人及其客户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6万平方米以上; 4、投标人仓库货物保险保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同一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方仓库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且每年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防雷检测合格; 7、投标人2014年(含)至今,具有类似石油化工、煤化工仓储管理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