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甘肃·兰州丨酒泉丨天水丨平凉
【项目概况】
商品配送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56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能够提供物流服务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运输内容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以上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可辨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要求不少于5台箱式货车,型号可以是4.2米、6.2米、7.2米和9.6米中的任何一种箱式货车; 3、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物流服务能力,满足“仓到站”物流模式(含装卸),提供2016年1月1至今至少一项20万元以上类似有效业绩; 4、须提供自有或租赁仓库2000平方米以上; 5、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提供结算总额60%的运输增值税发票(税率9%),40%的配送服务费增值税发票(税率6%);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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