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三明
【项目概况】
民爆产品销售运输项目,运量约17000吨,采购预算约65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险货物运输服务的国内企业;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第1类第1项)。拥有12辆核载质量9.4吨及以上的专用运输车辆,如无法满足车辆要求,则需在满足招标方运输要求的前提下中标后2个月内配齐所需专用车辆(需附承诺函),若2个月内无法配齐,招标人有权终止运输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揽过危险货物(第1类第1项)运输管理服务的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