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丨广州丨江苏·苏州
【项目概况】
包装产品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为运输或运输相关业务;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运输任务的相应的资质,具有道路运输营运许可证; 3、具有从事塑料包装业务运输经验; 4、具有足够的货物损失赔偿能力及按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能力; 5、具备3辆以上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年检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备的运输车辆必须为5年以内的新车,且执行中国第四阶段(简称“国四标准”)及第四阶段以上排放限值的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