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河北·石家庄
【项目概况】
地铁车辆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可提供近三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的诉讼记录,并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道路运输许可证; 6、投标人须要配备用于在此项目中安全运载工具及设备,须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