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宁夏·中卫
【项目概况】
铝制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大件货物运输资格;
2、投标人必须在业务操作、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从业时间3年以上,持续运营不低于两年(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放在资质证明内);有大型单位、工厂企业长途运输服务经验,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有为国内同行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3、投标人必须保证有充足的运力,投标人在浙江/宁夏境内自有车辆(13米板车)各不少于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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