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山东·泰安
【项目概况】
油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3类)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运输任务; 4、拥有完全属于自有资产(即车辆登记人为承运商)的配送车辆,按照国家油罐车汽车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交强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并取得保险单; 5、投标人司押人员齐备,必须为企业固定员工,司押人员数量应等于或高于车辆数,具备完善的司押人员招聘及管理制度,必须具有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司机驾驶证必须具有驾驶油罐车资质(B2及B2以上); 6、车辆应车况良好,并具备油品下装口;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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