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江苏·连云港
【项目概况】
国际货代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江苏省连云港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在注册地有稳定的办公场所; 3、投标人应是专业的物流企业,持有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等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配备稳定且具有丰富操作经验丰富的现场及跟单操作人员3人以上(提供2018年以来的社保交纳证明文件),能够确保在集港及装运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得以及时/高效的解决; 5、拥有自己的或长期合作稳定的专业报关团队,且无不良报关记录; 6、具有良好的运输品质、服务品质、配合度的运输、进出口地面操作合作记录, 集装箱:2018年在中国各港口海关监管场站从事进出口地面操作业绩不少于100箱/月或累计不少1200箱(需由各场站提供证明资料等);散杂货:2018年在中国各港口的进出口地面操作业绩不少于1667吨/月或累计不少20000吨(需提供合同或其他可证明资料等);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所提供的地面操作服务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投诉;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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