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天津
【项目概况】
车辆、零部件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与中标后签订合同、收款、发票提供方等的单位名称严格一致,不得变更,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运输业务实体,须提供至少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的正副本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6月至今至少3份汽车行业整车或试验车辆、零部件运输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承诺使用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车辆管理、检验、运输等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改装、证照不全等非法车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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