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山东·济南丨青岛丨潍坊·青州丨枣庄·滕州
【项目概况】
自济南卷烟厂、青岛卷烟厂、青州卷烟厂、滕州卷烟厂起运的卷烟成品及部分物料的公路(航空)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投标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齐全,须具有本项目类似运输经验,运输经验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投标人运输卷烟的车辆厢体必须为无异味、无污染、无滴漏的全封闭货厢或集装箱,车辆加装易流、海钜或天泽GPS系统,GPS系统也可在投标后加装,但须承诺在2019年8月1日前加装完毕。车辆所属权为自有,其中除同城线路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外,其他路线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所有路线承运车辆使用年限均以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除第“七、十五、十八、十九、二十标段”外,报名其他标段的年度单车货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或投标方以企业名义购买的大额货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报名第“七、十五、十八标段”的小型车线路的年度单车货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投标方以企业名义购买的大额货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同所投标线路相适应的运输能力,登记在投标方名下的符合上条规定条件的运输车辆不得低于40部(以车辆登记证书登记公司名称为准)。项目方将于2019年与山东省内所有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实现纸滑托盘联运,使用纸滑托盘联运时,须使用装载卷烟数量在750万支以上的车型,投标第“三、四、五、六、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标段”的投标人要综合评估车辆与之相匹配的运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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