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包1:干线运输服务:物资从工厂或大区库至省库、各地市仓库和施工现场的运输服务,同时,也包括质量检测等临时发起的运输任务。金额1000万元/年,两年共计2000万元(不含税)。
包2:省内运输服务:物资从省库到各地市仓库或施工现场及地市仓库之间的配送服务,同时,也包括临时发起的省内配送任务。金额300万元/年,两年共计600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营业范围包含物流运输)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可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有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国税登记证副本或国税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包1干线运输服务的应答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及以上;
4、包2省内配送服务的应答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为800万元及以上;
5、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包1干线运输服务: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在国内企业物流相关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页(若有)以及合同所对应的发票。如为框架协议,则提供框架协议封面、框架协议签字页、订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原件备查);
7、包2省内配送服务: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在国内企业物流相关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800万元(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页(若有)以及合同所对应的发票。如为框架协议,则提供框架协议封面、框架协议签字页、订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有效,原件备查);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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