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始发地】
上海
【项目概况】
电子渠道的订单配送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答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答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为证),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2、应答供应商应承诺在上海市已具备或成为中选供应商后30天内设立办事机构,可提供本地化服务(如已设立本地办事机构,应答时需提供具体地址信息);
3、应答供应商应承诺具备“在用户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对账文件、且在双方确认对账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打款至移动指定账号”的对账返款能力;
4、应答供应商应承诺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均签署保密协议,在经营活动中从未发生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等违规行为(应答时需提供相关保密制度及保密协议文件为证);
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6、应答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接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应答人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7、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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