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综合仓储整体服务,仓储管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包含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劳务服务、仓储服务等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需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8年7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税记录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提供依法缴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如为外地企业,须在南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标后供应商必须能够在7天内独立运行,严禁中标后转包(提供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