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仓储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证明物流车辆不少于5台;提供房产或土地或租赁合同,证明仓库面积不小于2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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