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泰安
【项目概况】
化工产品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23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一般纳税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是专业运输(物流)企业;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含8类),提供证明材料;四标段投标人应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并提供证明材料(该项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近3年内企业无负主要责任的危化运输死亡事故、无重大泄漏环保事故;未列入应急、交通部门承包商黑名单(该项要求投标单位在标书中提供证明澄清); 4、危化品车辆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持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该项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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