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南
【项目概况】
出口商品车驾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竞价项目需求; 2、投标人公司成立时间(至报名截止日)须满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仟万元,投标人须于投标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需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且具有(或承诺具有)临时存放商品车必要的、具备安全措施的仓储场地; 5、投标人应具备三年(2023年及以后)以来从事过商品车驾送的资质(以与主机厂直签合同为准),且没有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失信等情况;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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