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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查验货物存储涉嫌垄断续:已立案调查
日期:2014-05-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摘要: 目前,该局已就此事件进行立案调查。该负责人表示,从昨日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润海物流并没有提供财务数据,无法得知该公司年收入,以及如何使用情况,该数据将继续调查,作为是否涉嫌滥收费的重要依据。   

   (2014年5月)经过昨日一天的调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确认,润海物流是文锦渡海关监管仓库的唯一经营者,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与相关单位签订有《包仓协议》,将各海关监管仓内的一部分经过物理隔离后租赁给其他企业经营使用,而收费标准,并未看到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一般以约定为主。   

  目前,该局已就此事件进行立案调查。该负责人表示,从昨日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润海物流并没有提供财务数据,无法得知该公司年收入,以及如何使用情况,该数据将继续调查,作为是否涉嫌滥收费的重要依据。   

  该负责人表示,润海物流提供物价局批复的《关于海关监管仓货物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指导,并未涉及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说明。而海关查验属于行政执法行为,因此产生的仓储费,是否适用该批复要求,还有待调查。   

  从2004年开始,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就被深圳海关聘请为廉政监督员。杨剑昌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文锦渡口岸被举报指定物流公司搞垄断一事他将介入调查。   

  “他们这种行为有没有向深圳海关备案?有没有得到相关批文?这些我都会去调查。”杨剑昌说。   

  追问深圳海关   

  仓储费收费依据何在?   

  关于查验货物而产生的仓储费的法律依据在哪?润海物流负责人只向市场监管部门和记者出示了物价部门2001年出具的指导价说明,并没有出示海关相关法律法规就此的任何条款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中,只对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包装提出所产生费用由货主支付的规定,并没有提及仓储费,希望海关部门尽快给予说明。   

  为何出现两种收费标准?   

  深圳市物价局就海关监管仓货物保管服务收费行为做出指导价,然而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内部文件却出现了两种收费标准,即经营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这两种收费标准差额巨大。这两种收费标准针对哪些货物、哪种情形?   

  国家发改委明确规定,职能部门不能擅自将行政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者通过第三方强制收取。   

  海关公务员兼职企业合规吗?   

  作为海关机关服务中心这一深圳海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孙国平,却担任了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是否合规?   

  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此外,润海物流每年的收益到底多少,收入又是如何分配?希望深圳海关尽快公布财务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