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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院“十四五”49-3反应堆乏燃料外运项目2021年度货包及空容器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供求类型:
需求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效时间:
2021-05-14
区域:
甘肃
联系人:
卢霆彦
联系方式:
01068068099-9126
供需内容:

核动力院“十四五”49-3反应堆乏燃料外运项目2021年度货包及空容器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动力院“十四五”49-3反应堆乏燃料外运项目2021年度货包及空容器运输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QYGS-FW-GKZB-21-0086

2.2 招标项目名称
核动力院“十四五”49-3反应堆乏燃料外运项目2021年度货包及空容器运输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项目拟于2021年内(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分2批次,每批次将项目使用的12台RY-I型空容器由甘肃矿区运至四川夹江,完成装料后将12个乏燃料货包由四川夹江运至甘肃矿区。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包及空容器运输、车辆空驶及调遣、备用牵引车运行、辅助车辆运行、货物装卸、空容器货物运输险、空容器安保等一切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
核动力院“十四五”49-3反应堆乏燃料外运项目2021年度货包及空容器运输

2.5 项目实施地点
空容器:四川夹江-甘肃矿区 ; 货包:甘肃矿区-四川夹江

2.6 服务期限
2021年5-12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放射性物品(一类放射性物品)或危险货物运输(7类);,货物运输必须全部由自有或存在隶属关系的公司车辆及人员实施操作,不接受偏离;

(3)   投标人须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所需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   投标人与其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未完成变更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开户单位: 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60577012015062106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5时52分—2021年04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乙1号

联系人:卢霆彦

电话:01068068099-9126

招标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联系人:张乐、杜媛媛

电话:13718294598;010-83452377

电子邮件:xsdzxzb4@sina.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