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配送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配送业务项目,招标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配送业务项目
2、项目编号:SDSS20210107-K005
3、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发展战略,针对目前业务要求,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拟对配送业务进行招标选商。
4、预算金额:年度总运输金额不超过15万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货物运输能力;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及办公设备,并提供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需求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请于2021 年3月9 日至2021年3月15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本公告要求,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21层)报名。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及相应本人身份证。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2、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3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山东省枣庄市民生路与科技路交叉口东北角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民生路与科技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闫朝栋 联系方式:18563229007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2101室
邮 编:250100
联 系 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15095084070